
作者:[德]赫尔曼·黑塞;袁毅更新时间:2026-02-04 17:59:15
【全新译本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黑塞代表作】本书是赫尔曼·黑塞的自传体小说,一部“社恐人”自我疗愈与成长的经典之作。主人公哈里年轻时拥有崇高的个人理想,但却为当时的社会所排斥。一次,他读到一本名为《荒原狼》的小册子,觉醒了隐藏在自己“人性”下的“狼性”。为了摆脱这种孤独的痛感,他到酒馆里买醉,寻欢作乐,但只是获得了短暂的解脱。后来他进入一家魔术剧院,看到分裂散落的种种人格,便把它们拼成一个完整的自我,最终摆脱绝望,回归了现实生活。本书借哈里的境遇来表达黑塞本人的身心疗愈过程,同时也揭示了当时欧洲文化衰亡的时代病症。 荒原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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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方式。多数情况下,文学作品的作者本人并不是决定读者的理解何时结束,误解何时开始的最佳评判人。事实上,许多作家发现读者对他们作品的理解比他们自己更透彻。此外,即使是误解,有时候也可能产生丰硕的成果。 可以说,在我看来,《荒原狼》是我所有的作品中最容易遭到误解,而且误解也最深的一部作品。在所有读者中,那些积极热情的读者——而不是那些讨厌这本书的读者——的评论往往让我大吃一惊。在某种程度上——但仅仅是某种程度上——这类情况的频繁发生可以解释为这样一个事实:这本书是由一个年近五旬的人写的,书中的内容涉及的是与那个特定年龄相关的问题的书,而这本书的读者往往又是年轻人。 然而令人奇怪的是,即使在我这个年龄段的读者中,我也经常遇到一些人,他们虽然对这本书印象深刻,但对它的内...
楼月娘,话本女主,身高腿长,气血旺盛,干活一把好手。本是全村婆婆们眼里的好儿媳人选,可她鬼迷心窍,就迷上了村口会读书的小白脸。辛苦挖野菜,供养小白脸,可小白脸上岸第一剑,先斩供养人。楼欣月,刚失业的文娱小编,提桶回老家,本打算大展身手搞副业。谁知穿成了话本里挖野菜养小白脸的苦情女!诶,来都来了,野菜是拒绝的,事业它不香吗!嘿嘿,一不留神,搞大了凡有井水处,皆知欣月大魏野史...
一切从一场有组织的到十七世纪初欧洲的穿越试炼开始。 对于优秀的赵红军和他的三个兄弟而言,航海探险可以有,征服世界也可以有,然而前提是通过五百名额的试炼…...
童洛七岁那年从街上捡了个男娃回来,旁人都说这男娃阴郁自私心思重,童洛却说他乖巧听话心肠好。然后,在二十二岁那一年,这个唤了她十五年阿姐的人,一把刀捅进了她...
第一瞳术师,一双诡异金瞳,能看透世间一切。一朝穿越,居然成了个瞎子?笑死,谁说瞎子不能逆风翻盘,别人瞎是真的瞎,她瞎是扮猪吃虎。看她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不论是抛弃原主的未婚夫,还是弄瞎原主双眼的渣男,通通不是她的对手!沈清瞳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本以为与永安王之间的婚事不过是一场互利互惠的交易,却不想,传闻中,冷漠不近人情的王爷,却对她一往情深沈清瞳想做我夫君,三从四德了解一下?顾清之为了夫人,立刻去进修男德!...
婚约到期当天,顾烟被灌了口茶烟烟姐,我不是小三,我只想做你们的妹妹。绿茶小三烹的一手好茶艺,呕的顾烟吐了个翻江倒海。抱歉,我不是王宝钏,没有挖野菜的爱好,渣男你要给你了。渣男时战也没想到,随着追妻路漫漫,会渐渐发现顶级黑客是她,珠宝设计大拿是她,鉴宝赌石专家也是她,不高兴的时候,还能拿针扎他接受采访时,更是大放厥词已丧偶,可改嫁。时战当晚就堵住顾烟,已丧偶?顾烟一脚踹向他,找你的白月光去吧,我要改嫁!...
荣国府里出生一对双胞胎女孩,传说双生子不祥,郑麟子眼睛都没睁开就被扔到了道观里。小的时候贾元春如盆中牡丹,郑麟子如路边狗尾巴草。长大后贾元春进入深宫从此战战兢兢,日夜为家族父母机关算尽。郑麟子开始一点点经营自己的小日子,倒也过得有滋有味。因为养牛让牛痘提前出现,因为种棉,引导大家改用飞梭日子日新月异,但是荣国府却突然凑上来了。麟子别来沾边,你们姓贾我姓郑,咱们不是一家人。以下是预收在始皇帝面前打败李二凤李二凤这位靠玄武门继承法上位的千古一帝在驾崩的时候有人问他愿不愿意去给秦始皇当太子,如果愿意,就让长孙皇后跟着一起去。李世民大喜,摩拳擦掌准备去做秦二世,还厚脸皮想把贞观朝的群臣带上。子央,因为经常出车祸得到外号子央的考古系倒霉蛋大学生。她再次遇到了车祸后,在生死一瞬间有人问她愿不愿意去给秦始皇当孩子,只要得到始皇帝一句子央,吾家麒麟女的评价就能在现实世界中避开这次死亡。子央当然愿意啊!觉得这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哄着秦始皇夸自己一句没难度,有嘴就能办。可是等她到了咸阳发现这事儿还真不好办,因为李世民版本的扶苏简直是始皇帝的梦中太子。有了他,所有的王子公主都是草,只有太子才是宝!子央咋办?这地狱难度啊,我身体还在抢救,急需始皇帝夸我一句啊!子央快急死了,但是李二凤也太优秀了。子央李二凤我和你拼了!...